第2202号内部审计详细原则——绩效审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标准绩效审计工作,进步绩效审计质量和服从,按照《内部审计基本准则》,订定本原则。
第二条 本原则所称绩效审计,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职员对本构造经营管理举动的经济性、服从性和结果性停止的检查和评价。
经济性,是指构造经营管理历程中得到一定数量和质量的产物大概效劳及其他功效时所消耗的资本起码;服从性,是指构造经营管理历程中投入资本与产出功效之间的比照干系;结果性,是指构造经营管理目的的实现水平。
第三条 本原则适用于各种构造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职员及其处置的绩效审计举动。其他构造大概职员承受拜托、聘任,承办大概到场内部审计业务,也该当服从本原则。
第二章 普通原则
第四条 内部审计机构该当充实思索施行绩效审计项目对内部审计职员专业胜任才能的需求,公道设置审计资本。
第五条 构造各管理层按照受权负担响应的经营管理义务,对经营管理举动的经济性、服从性和结果性卖力。内部审计机构展开绩效审计不克不及减轻大概替换管理层的义务。
第六条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职员按照实践需求挑选和肯定绩效审计工具,既能够针对构造的局部大概部门经营管理举动,也能够针对特定项目和业务。
第三章 绩效审计的内容
第七条 按照实际情况和需求,绩效审计能够同时对构造经营管理举动的经济性、服从性和结果性停止检查和评价,也能够只偏重某一方面停止检查和评价。
第八条 绩效审计次要检查和评价以下内容:
(一)有关经营管理举动经济性、服从性和结果性的信息能否实在、牢靠;
(二)相干经营管理举动的人、财、物、信息、手艺等资本获得、设置和利用的合法性、合理性、得当性和节省性;
(三)经营管理举动既定目的的恰当性、相关性、可行性和实现水平,以及未能实现既定目的的状况及其缘故原由;
(四)研发、财政、采购、消费、贩卖等次要业务举动的服从;
(五)方案、决议计划、批示、掌握及和谐等次要管理举动的服从;
(六)经营管理举动预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的实现状况;
(七)构造为评价、陈述和监视特定业务大概项目的经济性、服从性和结果性所成立的内部掌握及风险管理体系的健全性及其运转的有效性;
(八)其他有关事项。
第四章 绩效审计的办法
第九条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职员该当根据重要性、审计风险和审计本钱,挑选与审计工具、审计目的及审计评价尺度相适应的绩效审计办法,以获得相干、牢靠和充实的审计证据。
第十条 挑选绩效审计办法时,除使用通例审计办法之外,还能够使用以下办法:
(一)数目阐发法,即对经营管理举动相干数据停止计较分 析,并使用抽样手艺对抽样成果停止评价的办法;
(二)比力阐发法,即经由过程阐发、比力数据间的干系、趋向大概比率获得审计证据的办法;
(三)身分阐发法,即查找发生影响的身分,并阐发各个因 素的影响方向和影响水平的办法;
(四)量本利阐发法,即阐发必然时期内的业务量、本钱和 利润三者之间变量干系的办法;
(五)专题讨论会,即经由过程调集构造相干管理人员就运营管 理举动特定项目大概业务的详细成绩停止会商的办法;
(六)标杆法,即对经营管理举动情况停止察看和查抄,通 过与构造内内部不异大概类似经营管理举动的最好实务停止比力的办法;
(七)查询拜访法,即凭仗必然的手腕和方法(如访谈、问卷),对某种大概某几种征象、究竟停止考查,经由过程对汇集到的各类材料停止阐发处置,进而得出结论的办法;
(八)本钱效益(结果)阐发法,即经由过程阐发本钱和效益(结果)之间的干系,以每单元效益(结果)所耗损的本钱来评价项目效益(结果)的办法;
(九)数据包络阐发法,即以相对服从观点为根底,以凸阐发和线性规划为东西,使用数学计划模子计较比力决议计划单位之间的相对服从,对评价工具做出评价的办法;
(十)目的功效法,即按照实践产出功效评价被审计单元大概项目的目的能否实现,将产出功效与事先肯定的目的和需求停止比照,肯定目的实现水平的办法;
(十一)公家评价法,即经由过程专家评价、公家问卷及抽样调查等方法,获得具有主要参考代价的证据信息,评价目的实现水平的办法。
第五章 绩效审计的评价尺度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职员该当挑选恰当的绩效审计评价尺度。
绩效审计评价尺度该当具有可靠性、客观性和可比性。
第十二条 绩效审计评价尺度的滥觞次要包罗:
(一)有关法律法规、目标、政策、规章制度等的划定;
(二)国度部分、行业构造宣布的行业目标;
(三)构造订定的目的、方案、预算、定额等;
(四)同类目标的历史数据和国际数据;
(五)同行业的理论尺度、经历和做法。
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职员在肯定绩效审计评价标准时,该当与构造管理层停止相同,在单方承认的基础上肯定绩效审计评价尺度。
第六章 绩效审计报告
第十四条 绩效审计报告该当反应绩效审计评价尺度的挑选、肯定及相同历程等主要信息,包罗须要的局限性阐发。
第十五条 绩效审计报告中的绩效评价该当按照审计目的和审计证据作出,能够分为整体评价和分项评价。当审计风险较大,难以做出整体评价时,能够只做分项评价。
第十六条 绩效审计报告中反应的正当、合规性成绩,除停止响应的审计处置外,还该当偏重从绩效的角度对成绩停止定性,形貌成绩对绩效形成的影响、结果及严峻水平。
第十七条 绩效审计报告该当重视从体系体例、机制、轨制上阐发成绩发生的泉源,统筹短时间目的和持久目的、个别长处和构造团体长处,提出切实可行的倡议。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原则由国外内部审计协会公布并卖力注释。 第十九条 本原则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 |